第52033758号“欢乐探索”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通过华东商标转让网

第52033758号“欢乐探索”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this is index.php

第52033758号“欢乐探索”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02426号

  异议人:探索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上海溢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异议人探索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异议人上海溢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45期《商标公告》第52033758号“欢乐探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欢乐探索”指定使用于第41类“教育;娱乐服务;组织体育比赛”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1065796号“探索”商标、第43777377号“DISCOVERY”商标、第12798800号“DISCOVERY EXPEDITION”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41类“教育;娱乐服务;安排和组织会议”等类似服务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摹仿、复制其商标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2033758号“欢乐探索”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2年08月16日

关于作者

华东商标转让网 administrator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