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73437号“海天礼致”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094548号
异议人: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
异议人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46期《商标公告》第53673437号“海天礼致”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海天礼致”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家禽(非活);食用海藻提取物;鱼制食品”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174895号“海天HAITIAN”、第35455643号“海天润心”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食用菜籽油;食用玉米油;食用芝麻油”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有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复制、抄袭、摹仿其商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3673437号“海天礼致”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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